上海一大学生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学校开除,后将* 机关、区政府告上法庭

wuyouhua 9 09-04 海报

导读:不到100元的物品和不到3分钟的“探店”,结束了大学生张文(化名)的大学生涯。因在便利店偷了东西,张文被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又被某区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复议决定,维持不予处罚决定。他同时为此事被学校开除。而张文坚持表示自己是忘记付款,而非盗窃。9月3日,

不到100元的物品和不到3分钟的“探店”,结束了大学生张文(化名)的大学生涯。

因在便利店偷了东西,张文被* 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后又被某区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复议决定,维持不予处罚决定。他同时为此事被学校开除。而张文坚持表示自己是忘记付款,而非* 。

9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大学生张文因不服* 机关所作不予处罚行政决定及区政府所作行政复议结果,向* 提* 讼,* 最终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大学生在便利店左顾右盼、用包袋遮掩“挑选”商品

2023年初夏的一个上午,* 局* 接到了一家便利店店长李先生的报案。李先生称其店内有物品失窃。* 很快调取了该店的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案发三天前的21时36分,一年轻人手提布包进入便利店。他在货架前一阵踱步,抬头看了看四周,见店员不在身边,便伸手将货架上的一包零食放进自己的布包里。在之后的三分钟里,他先后将面包、巧克力、口香糖、薯片等零食“藏”进包袋中,还不忘用袋子里的物品把它们遮上一遮,总计“挑选”了价值89.9元的10件商品。

直到21时39分,他再次抬头张望了一下店员的位置,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瞥了眼手机屏幕,带着没有付款的商品,径直离开了便利店。

如实供述* 行为后,被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由于案发当时,便利店并没有其他顾客进出,只有几位忙于盘点和理货的店员与工人在店内穿梭,因此警方很快根据* 中提供的线索锁定了目标。

当日,张文在辅导员的陪同下来到某区* 分局,如实供述了其有* 的违法行为,并支付了所盗物品的钱款,主动弥补了损失。因为情节轻微,便利店店长李先生对他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某区* 分局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于当日对张文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载明:张文在便利店内实施了* 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关于“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或者主动投案,向* 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四天后不服行政决定,* * 与政府

四天后,不服不予处罚决定的张文向某区政府提出复议。他认为自己当时仅仅是忘记付款,并非* ,某区* 分局对他的行为定性有误。与此同时,学校因他涉嫌* 开除了他的学籍(此案在另案诉讼中)。之后,某区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复议决定,维持了不予处罚决定。张文不服不予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向* 提* 讼。

张文在学校教师陪同下主动至* 机关陈述案情,询问笔录上具有本人签字确认,应当对其在行政执法程序中确认的事实承担法律责任。* 机关综合考虑后对张文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无不当,执法程序合法。

张文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焦点:《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性是否有误?

张文表示,当晚只是急着赶回学校,忘了付钱,后来忙着参加学校活动忘记了这个事情,自己的行为并不是* ,请求撤销不予处罚决定及被诉复议决定。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事发时的监控* 能够清晰反映张文当时在店门口位置选取最后几件商品时,曾反复观望店员位置,在确认店员未注意时旋即转身离开。* 内容明显不符合其急于返校,仓促间忘记付钱的陈述,而是具有秘密窃取行为的客观表现;其次在案发至* 联系到张文所在学校告知其本人时,已经过去三天,其间,张文未曾作出归还的意思表示,体现出了非法占有的故意。根据监控* 、询问笔录、谅解书等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张文的* 行为。* 机关结合张文如实供述、返还钱款以及获得谅解等事实,认定其行为构成* ,但不予处罚,合规合法,并无不当。

那么,* 机关向学校送达被诉不予处罚决定是否违法?

上海一中院认为,* 机关配合学校教学管理,将被诉不予处罚决定送达学校,此后,学校对张文作出何种处理,不影响对不予处罚决定合法性的认定。张文作为成年在校大学生,对其所实施的行为,以及调查中的陈述所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清楚的认识,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上海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主审法官荆向丽指出,本案中张文的行为既符合* 的构成要件,又具有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 机关依法依规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行政处罚要“过罚相当”。行为人有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符合法定事由的,应当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另一方面,行为人有违法行为但因符合法定事由不予行政处罚的,并不等于其行为不违法或者没有违法行为。

  • 内容声明:本站文章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本文于09-04由wuyouhua发布
  •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qq:83967781
  • 本文标题:上海一大学生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学校开除,后将* 机关、区政府告上法庭
  • 本文地址:https://www.cqtvs.com/news/2024090495427.html
上一篇: 美国* 向英伟达发出传票 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下一篇: 深圳公布地铁新线开通后票价
相关文章
评论列表0 条评论)
“上海一大学生在便利店偷东西被学校开除,后将* 机关、区政府告上法庭”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看不清换一个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