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说洪尧片酬不买房够花 揭秘...
2024-09-15 09:06:27
一对夫妇计划在上海购置一套学区房,为躲避高额税费,采纳了中介建议,采取* 后再由男方与卖方李女士结婚的方式完成房产过户,以此规避200余万元税款。然而,由于后续就房价和付款条件产生分歧,卖方李女士指责夫妇二人违约,拒绝返还已收的20万元定金。
此* 最终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审理,判决确认双方购房合同无效,要求李女士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 指出,合同中利用婚姻关系变动以逃避税收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违法行为,且数额巨大,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同时,买卖双方意图利用结婚* 的手段变更房产所有权,同样违* 道德规范。因此,整个合同被认定无效,连同其中的定金条款亦无效。虽然如此,* 也认为购房者对于签订无效合同负有一定责任,故未支持其关于利息的请求。
* 借此案例警示公众,利用婚姻登记制度谋取不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行为,如虚假婚姻以获取* 补偿、逃避法律责任、骗贷、绕过限购政策及户籍* 等,均严重违* 秩序与道德,且伴随极高法律风险,可能引致违法后果,乃至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