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一分行副行长被查...
2024-08-17 06:39:32
1999年,75岁的林某与36岁的杨某结为夫妇,这是林某的第三次婚姻。二人共度近20年后,于2019年协议* ,根据* 协议,林某名下位于四川绵阳的一处房产归杨某所有,杨某自此一直在该房屋居住。然而,该房产实际上登记在林某与其第二任妻子许某名下,* 后并未更改产权登记。
2023年,林某通知杨某撤销房产赠与,并要求她在限期内搬离,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因双方协商未果,林某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 提* 讼,请求确认其撤销赠与有效,并要求杨某离* 屋。经过一审和二审,涪城区* 及绵阳市中级人民* 均判决驳回了林某的所有诉求。
* 认为,虽然房产涉及权属争议,但林某在* 协议中对属于自己份额的房产赠与杨某是合法且有意识的决定。* 协议中的财产处理不仅仅是财产转移,还涉及到双方的情感、经济利益等因素,具有特殊性,不同于普通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林某未能证明赠与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其撤销行为无法得到支持。* 强调,* 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建立在双方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之上,具有道德和亲情的特殊性质,不能简单等同于普通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