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有偿* 敲诈企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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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男子利用有偿删帖敲诈企业被判刑在微信公众号“爆料”企业负面信息,宣称“钱不到账,文章不撤”,多家企业被讹利用自媒体有偿删帖敲诈企业,判刑!“以前遇到这种事情总是忍气吞声,经过这个案子,我们感受到法律才能真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

男子利用有偿* 敲诈企业被判刑

在微信公众号“爆料”企业* ,宣称“钱不到账,文章不撤”,多家企业被讹

利用自媒体有偿* 敲诈企业,判刑!

“以前遇到这种事情总是忍气吞声,经过这个案子,我们感受到法律才能真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 检察官走进涉案企业开展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向企业宣传遭遇网络敲诈、网络侵权时的正确做法,该企业工作人员发出感叹。

该企业是宋某敲诈勒索案的受害者。宋某利用自媒体流量发布企业* ,以公关费为名“有偿* ”,对多家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经海州区人民* 提起公诉,2023年12月28日,* 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宋某* 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责令退还多个被害单位损失共计150万余元。连云港市中级人民* 二审维持原判。

“钱不到账,文章不撤”

2019年,宋某搜集了自己所在企业的行业信息,并创立了微信公众号,主要发布一些行业相关信息。公众号粉丝量逐渐发展至6万余人,大多是业内人士。

此时,宋某产生了通过该公众号“捞金”的想法。2021年年初,宋某开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所谓的“爆料”信息,并有公司和其联系进行有偿* 。

“该司领导必备技能是PUA(指职场中上级通过话术对下属的精神控制),你了解吗?”2021年4月的一天,宋某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虽然没有点名,但粉丝和行业内人员一眼就能看出宋某说的就是某公司。文章发布后不久,该公司工作人员便联系宋某希望删除文章。

“已经掌握了你公司大量爆料材料,只要签署公关合同并支付费用,便可以删除,以后也不再继续发公司负面报道。”宋某回道。他甚至给工作人员发信息说“钱不到账,文章不撤”“你看其他公司都已经和我签订合同了”等等,各种明示、暗示该公司与其签订两年的“公关合同”,并收取了30万元“服务”费用。

10个月敲诈多家企业172万元

就这样,宋某通过发布多家知名企业的* ,在2021年1月至10月期间迫使被害企业与其联系并签订“公关合同”,合同费用从12万元至70万元不等。甚至在某家企业打款后,宋某仅一个多月后再次发布该企业* ,并在原有基础上续签35万元的合同。短短10个月里,宋某敲诈勒索多家知名企业172万元,其中实际得款153万元。

2021年11月,其中一家被敲诈企业选择报警。

2022年3月11日,该案移送至海州区人民* 审查* ,承办检察官根据被害人陈述、手机聊天记录等客观性证据,逐个梳理每家企业被敲诈勒索的时间、敲诈的金额等事实,直观清晰地分析宋某对多家企业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证据。

精准打击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要严格区分* 监督、网络* 与敲诈勒索的界限。本案中,宋某打着* 监督的旗号,利用被害企业害怕负面报道损害商业信誉的心理,专门搜集发布企业* ,最终通过公关费用的名义迫使企业支付‘* 费’、消除负面影响,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海州区*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义云表示。专案组通过细致讨论,最终认定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2年6月24日,海州区人民* 以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一审、二审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少数自媒体从业者从事“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 ”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互联网生态环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男子利用有偿* 敲诈企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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