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携手 重庆工业企业“向上”态势明显
2024-06-13 20:18
徐女士在四川岳池县购入一套一楼住宅,吸引她的是一则“购买一楼即赠私家花园”的* 宣传。然而,当房屋交付使用时,她惊讶地发现那片所谓的“私家花园”实则是小区公共绿化地带,并非个人专属。由于开发商无权处置公共绿化作为私人赠品,其他同样受此宣传影响的一楼业主还* 拆除了自行安装的花园围栏。面对这一误导,徐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女子购房后得知花园属小区公共绿化。
此案在岳池县人民* 得到了公正审理,* 明确指出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在销售宣传中对花园使用权的承诺未得到合法履行,构成了违约行为。据此,* 判决要求开发商向徐女士返还81625元的购房差价,作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赔偿。
这一案例凸显了许多购房者在购房旅程中可能遇到的信息不对称和误导问题。开发商为促销目的而采用的夸大宣传,往往让购房者满怀期待,直至入住才发现与宣传不符。购房者应从中吸取教训,仔细审查合同细节,避免落入类似的陷阱。同时,这起判决也向业界发出了强烈信号,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开发商若以虚假宣传换取短期利益,最终不仅损害公司声誉,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此判决期望能提醒未来的购房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敦促开发商秉持诚信原则,真诚对待每一位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