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广州旅行社不得强迫游客消费

繁花 11 08-27 海报

导读: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吴珊、通讯员穗市监报道:记者8月26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广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SF-2024-2706)和《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SF-2024-2707)(以下简称“新版合同”),将于9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根据上述合同,旅行社不能强迫游客消费。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吴珊、通讯员穗市监报道:记者8月26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广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SF-2024-2706)和《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SF-2024-2707)(以下简称“新版合同”),将于9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根据上述合同,旅行社不能强迫游客消费。

  据了解,上述合同的修订单位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修订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

  新版合同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化。一是明确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是要求明确规定旅游费用、旅游行程安排、服务标准等关键信息,从而确保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就能全面了解旅游产品的真实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购物陷阱、强制消费等问题,合同特别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具体包括: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强制消费项目;旅游者有权拒绝任何未经事先协商的额外消费要求。这些规定将为旅游者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效防止旅游陷阱的发生。

  此外,合同还明确了“转团、延期出团须经旅游者同意”。如果未达到成团人数而无法出团的,新版合同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比如: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可以选择转团、延期出团、改其他线路出团;合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按照解除合同的时间不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一规定既保障了旅游者的知情权,也避免了因成团问题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旅游者和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编辑:陈海峰】

  • 内容声明:本站文章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本文于08-27由繁花发布
  •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qq:83967781
  • 本文标题:9月1日起广州旅行社不得强迫游客消费
  • 本文地址:https://www.cqtvs.com/gdxw/2024082728347.html
上一篇: 现场交易额逾亿元 “中国北方日用瓷都”搭平台拓宽陶瓷发展路
下一篇: 推动高质量发展·权威发布|公安部回应“网号网证”:不使用网号、网证也可正常上网
相关文章
评论列表0 条评论)
“9月1日起广州旅行社不得强迫游客消费”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看不清换一个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