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即将实施!广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将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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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仁政 通讯员 粤环宣7月1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例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于7月出台的《关于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于广东目前有大量项目正在筹备、开工、建设中,许多都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去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仁政 通讯员 粤环宣

7月1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了例行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于7月出台的《关于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由于广东目前有大量项目正在筹备、开工、建设中,许多都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去支持、支撑。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制度,省生态环境厅在国家和省关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政策体系基础上制定了《通知》,推动环境资源更加合理高效配置。《通知》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旨在通过对‘指标’进行统筹管理这一‘小切口’的制度改革、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完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制度,从全省‘一盘棋’的角度更加准确把握好发展与保护的平衡关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宏奇介绍,《通知》按照推动环境资源更加合理高效配置的思路,从指标管理、减排核定、统筹使用和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等四个方面做了规定。

首先是实施总量指标“一本账”管理。《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要将各自辖区内的总量指标使用情况,每月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形成全省总量指标“一本账”,以加强总量指标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总量指标信息调度机制。

其次是强化总量指标减排核定。《通知》提出,在国家总量减排核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纳入自主减排、环评已批未建和其他合法合规方式切实形成的减排量,推动挖掘更多污染物减排空间,以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积极推进减排工程落地,及时开展减排量核定和上报。

三是加强总量指标统筹使用管理。《通知》要求,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发展平台、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新增总量指标来源纳入全省“一本账”管理。

最后是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通知》提出,要推动新、改、扩建项目通过交易方式取得新增排污指标,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形成的减排量通过交易方式获得经济收益。

此次新出台的《通知》创新和优化了全省总量指标管理模式,简要来说,就是强化统筹、深挖减排、保障重点,来保证未来广东省总量指标的需求,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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