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执委马尧辞职 因工作调...
2024-09-14 16:07:30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 周波介绍相关情况。视界网记者 陈卓 摄
8月15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对于市民关注的公租房租金调整的相关情况,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党组成员,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 周波进行了回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很多群众收入的绝对值比十几年前有所增加,但是由于物价等因素,他们依然存在住房困难问题。”周波表示,综合各方面考虑,《办法》规范了公租房申请的收入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设置基准,实现更精准的保障。
同时,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这部分群众的个人缴纳部分租金按原政策标准保持不变。过去,租金动态调整在原来的暂行办法中也已经明确,新《办法》也延续了这一规定。
周波说:“经过多年审慎探索,综合研判,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现行的基础上,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 指数、居住* 指数变化均值为基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3年调整一次。”
《办法》还明确,在定价时,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60%。
周波表示,目前具体算法以及实施细则还在制定当中,我们也将严格按照* 法相关规定充分论证,并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公开听证,广泛收集* ,让公租房申请人、承租人参与到决策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