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河长令已下达 2027年重庆市将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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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任丽娟对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有关情况进行介绍说明。 发布会现场。杨雨实 摄 据了解,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7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全市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任丽娟对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有关情况进行介绍说明。

发布会现场。杨雨实 摄

据了解,2023年12月,* 中央、* 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提出明确要求。重庆市委、市政府把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今年6月,* * 、胡衡华市长,两位市级总河长共同签发重庆市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在全市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任丽娟介绍。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是高水平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的“必答题”

重庆因水而生、因水而兴,水是支撑保障美丽重庆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要素。特别是近年来,虽然全市河湖面貌发生全局性变化,但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风险仍存、农村黑臭水体点多面广,直接影响美丽重庆建设成色,是必须拔除的“钉子”、啃下的“硬骨头”。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是高标准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加压课”

近期,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存在污水溢流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拉高标杆、自加压力,一体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并将治理重点向小微水体延伸、向农村地区拓展,强化污水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条治理,降低水体返黑返臭风险,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全域消除城乡黑臭水体的实际行动,交出一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的高分报表。

开州区汉丰湖。市水利局供图

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是高质效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优先项”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期盼,是广大群众孜孜以求的民生大事。这次专项行动,归根结底是还原老百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乡愁记忆,勾画巴渝大地“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和美画卷,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山水之城、美丽重庆”的重要标识、成为群众“打卡驻足、流连忘返”的幸福承载。

“此次专项行动面向全市全域开展,分‘全面排查、综合整治、长效巩固’三个阶段,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全市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任丽娟表示。

全面排查阶段。重点抓“两个排查”。首先是,全覆盖、地毯式动态排查,通过各级河长带头查、各级各部门针对性查、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查,全面摸清全市域范围内的黑臭水体底数。其次是,重点区域重点排查,城市建成区重点排查新增和返黑返臭水体,农村地区重点排查河流、沟渠、坑塘、水库,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前屋后公共区域的黑臭水体。

综合整治阶段。重点实施好“两项治理”。在生态治理方面,针对黑臭水体被污染程度,采取清淤疏浚、水体置换、控源截污等方式尽快消除黑臭,同步采取“人工+自然”的方式逐步恢复水体健康生态* 。在工程治理方面,包括城镇排水管网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乡镇和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场(户)配套设施建设等主要措施。

长效巩固阶段。黑臭水体治理,一方面重在抓排查整治,另一方面重在形成长效机制。此次专项行动,以总河长令的方式部署开展,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各区县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三大机制并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坚持。同时,配套健全监督举报、快速响应、定期调度等工作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全过程、全周期迭代的闭环治理提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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