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新冠门诊报销多少?住院是否全保?重庆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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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感染新冠在门诊报销多少?住院是否全额保障?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市民明确答案。 》住院 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 《通知》明

感染新冠在门诊报销多少?住院是否全额保障?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 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市民明确答案。

》住院

全额保障新冠患者的住院费用

《通知》明确,为保障新冠患者不因住院费用问题影响治疗,对住院的新冠患者全额保障住院费用。

重庆市医保局专家解读时称,新冠患者在所有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 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

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门诊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 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通知》指出,为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 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新型冠状* 感染治疗药物。

同时,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门急诊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 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该政策自2023年1月8日起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互联网+”医保服务

首诊服务项目* 参照复诊项目执行

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

《通知》规定,新冠患者在市卫生健康委认定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对于卫生健康部门准许针对新冠患者* 的互联网首诊服务,可以按规定为出现新型冠状* 感染相关症状的、符合《新型冠状* 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线上服务),其互联网首诊服务项目* 参照复诊项目执行,报销标准与线下一致。

对于新冠患者互联网复诊服务,则仍按现行互联网复诊项目报销政策执行。

其中,互联网复诊费(一级医院)、互联网复诊费(二级医院)、互联网复诊费(* 医院)的* 分别为每次6元、9元、15元。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连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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