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一年 683名重度失能患者护理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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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庆日报消息,7月16日,巴南区医保局发布消息,自去年该区启动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保险)试点以来,该区长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3.6万人,累计683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了长护保险待遇,有效解决了重度失能群体的服务保障问题。 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国开始

重庆日报消息,7月16日,巴南区医保局发布消息,自去年该区启动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保险)试点以来,该区长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3.6万人,累计683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了长护保险待遇,有效解决了重度失能群体的服务保障问题。

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国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以保险给付的方式,为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是实现共享发展* 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经过前期准备,我市从2019年5月开始,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开”原则,在巴南等4个区县开展了长护保险的试点工作。

巴南区医保局局长陈浩介绍,长护保险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目前,巴南所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已经实现了长护保险全覆盖,参保人数23.6万人,这些参保人员每月需缴纳12.5元的保费,其中,7.5元为个人缴纳部分,通过医保返还资金统筹,5元为财政补助。

参保后,如果遇到重度失能情况,则可享受长护保险待遇。参保人员需前往承保的保险公司“长护保险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在经过失能评定、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后,次月保险公司就会将长护保险资金打到对应的* 中。

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服务形式。其中,由协议护理机构提供的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及标准的费用,按50元/人·日的标准结算;由经培训并纳入登记管理的护理* 提供护理服务的,按40元/人·日标准支付;由未经服务培训和登记管理的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按30元/人·日标准支付。

截至目前,巴南区累计有683名重度失能患者享受长护保险待遇,不仅有效降低了失能人员经济负担,还有助于护理人员提升技能水平、提高护理质量。

重庆日报记者

王翔

原标题:巴南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一年 683名重度失能患者护理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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